通知公告


    院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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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师生:

    根据柔性电子研究院学业测评工作安排,研究院研究生于9月15-9月24日,组织研究生学业综合测评,并随后进行公示。依据《柔性电子研究院研究生学业测评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为“办法”)相关规定,公示期间,经同学提出申诉、班级测评小组审核和院测评工作组复核,相关事项提交10月7日研究院学业测评仲裁委员会研究,形成仲裁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1.硕士研究生王XX申诉,本人与共同一作协商后加分事项。仲裁委员会会议认为,不认可作者私下协商加分份额的做法,应严格按照本次测评办法执行,原则上支持班级评议小组意见。

    2.博士研究生蒲X及高X申诉,高被引文章加分存在争议事项。仲裁委员会会议认为,鉴于上述同学无法提供在评测时间范围内“高被引”的相关佐证。依照办法“所有成果均应在测评时间范围内取得”之要求,原则上支持班级评议小组意见。

    3.博士研究生杨XX及张XX论文基础加分存在争议事项。仲裁委员会会议认为,论文基础分只认可第一作者,如第一作者不是学生本人,此加分不再计入。


    柔性电子研究院学业综合测评仲裁委员会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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