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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西北工业大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3  作者:  点击:分享到:

各学院:

为做好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及申报工作,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不断提高专业建设水平,按照学校《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校教字〔2022〕23号)、《本科专业动态管理实施细则》(教字〔2022〕33号)文件要求,现提前部署2024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新增本科专业(2025年度专业预备案)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高教司函〔2023〕5号)相关规定,自2024年度起,申报新增本科专业均须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

(一)预备案专业范围:申报新增的备案专业、国控专业以及目录外新专业。

(二)预备案专业的应用:在2025年度新增本科专业工作中,申报备案专业须与申报预备案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申报国控专业和目录外新专业,预申报情况将作为审批时的重要参考。

二、申请新增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新增要求:学校已具备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专业。

新增范围:重点支持电子信息、大数据、网络空间安全、集成电路、能源动力等相关领域及有能力、有需要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相关本科专业,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申报。

三、本科专业设置基本要求

(一)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服务国防科技工业、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作为专业发展的基本定位。

(二)充分发挥学院学科优势,进一步建立西工大特色“总师”型人才培养体系,主动布局国家战略、国防工业和未来产业急需紧缺专业,拓展战略性新兴专业,鼓励设置“航空航天+”“智能+”等具有西工大特色及相关领域急需紧缺专业。对社会需求不高、同一区域(领域)重复设置的、与国家战略不符的专业类教育部将继续严格控制。

(三)支持深化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对现有专业升级改造,培育交叉融合的新兴专业。设置目录外新专业要充分论证,专业名称应科学规范,与目录内已有专业有明显区分,具有一定的发展性,避免简单叠加或口径过窄。

(四)有明确的专业建设方向,有相关学科为依托,有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教学辅助人员以及教学资源,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办学条件;社会需对所增专业有稳定的人才需求,校内、外实践条件能够满足专业办学需求。

(五)在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各申报专业要对标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科学论证专业发展规划,提供充足资源投入,持续推动专业建设可持续发展,着力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

四、其他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建立面向“总师”型人才培养的需求研判和响应机制,对拟新增和撤销专业开展充分调研和论证,原则上遵循“增一减一”谨慎申报。学校将在总量控制、结构优化的前提下开展专业动态管理,统筹规划每一年度申报新增和撤销专业。

五、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申请增设新专业(包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院认真填写《西北工业大学拟申报新增专业基本情况采集表》(附件1),申请撤销专业的学院填写《西北工业大学拟申报撤销专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并于4月25日(星期四)前将电子材料(盖章版PDF文件)提交至教务部规划办公室。

特此通知。


联系人:侯从容 刘 昕

电 话:88430587

邮 箱:houcongrong@nwp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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