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确保我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的建设质量,促进一流实验教学平台建设,教务部将开展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2023年公共教学实验平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形式与要求
本次验收工作分为教学单位自查、项目PPT汇报和现场查验三个环节,具体相关事宜如下:
1. 教学单位自查
各教学单位认真开展建设项目验收自查工作,并按要求完成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附件1),“2023年公共教学实验平台建设”项目建设相关成效指标(附件2)及2023年计划批复与实际采购对照表(附件3)。
2. 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和现场查验
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和现场查验在项目建设教学单位项目实施地进行,以项目建设依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过程、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建设一流实验平台完成情况为主要汇报内容,准备10分钟汇报PPT,专家组提问、质询5分钟。然后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对“2023年公共教学实验平台建设”项目所购置软硬件的布置、入库及运行等情况进行逐一核查。
二、材料准备
请各相关教学单位于3月25日17:00前,将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附件1),“2023年公共教学实验平台建设”项目建设相关成效指标(附件2),2023年计划批复与实际采购对照表(附件3)及项目建设情况汇报PPT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hx404@nwpu.edu.cn(文件命名:单位名称+2023年“改基”专项验收),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纸质版材料提交至长安校区启真楼334室。
三、验收时间和地点安排
1. 验收时间:2024年3月26日-27日
2. 验收地点:项目建设教学单位项目实施地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谢红霞 谢潇潇
联系方式:88430589
地点:长安校区启真楼33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