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提升“三会一课”质量,现就进一步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三会一课”制度的基本要求
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按时上好党课(以下简称“三会一课”制度),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通常称为支部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支部委员会召集,全体党员参加,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不在时,可由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
1.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2)听取和审查支委会工作报告。
(3)讨论、决定本支部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党员要求退党和对党员作出纪律处分等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4)选举支部委员会、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
(5)其他需要支部大会研究的事宜。
2.会前准备工作
(1)支委会根据上级党组织指示和本单位实际工作的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议题要明确,中心要突出。
(2)支委会要在会前将支部党员大会的内容、目的、时间和要求等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明确会议所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以便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必要时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3)要求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都应参加支部党员大会,如个别党员因故请假,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应尽可能在会前听取这些同志对议题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支部党员大会。
3.会议基本要求
(1)主持人要报告本支部党员的应到数、实到数、缺席数,如有缺席,要说明党员缺席的原因。
(2)围绕会议的中心议题,每个党员要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展开讨论。
(3)对需要作出决议的议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4)要做好会议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党员出席和缺席情况,大会的中心议题,党员发言的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等。
(5)会议结束后,按支部党员大会决议认真组织实施。需要报告的,及时向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报告。
(二)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支部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支部委员参加,方可召开。
1.会议主要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
(2)研究制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和措施等。
(3)研究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发展工作。
(4)研究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5)研究党支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教学、科研、 管理、服务等中心任务的完成。
(6)研究关于支部自身建设以及其他有关内容。
2.会前准备工作
(1)确定议题。党支部书记经过与副书记、委员沟通,确定会议议题。
(2)做好材料准备。根据选定的议题,做好有关材料的准备,提交支部委员会讨论和修改。
(3)开会通知。支部书记要把会议时间、地点、议题、要求等提前 1-3 天通知各委员。
3.会议基本要求
(1)要充分发扬民主,对议题进行讨论。
(2)要严格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一事一议。需要进行表决的,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
(3)作好会议记录。对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议程、委员发言摘要、作出的决议及表决情况等,都要完整确准、清晰地记录下来。
(4)会议结束后,支部委员按照分工要认真组织实施会议决议。需要报告的,及时向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或支部党员大会报告。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不设党小组的,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会议由党小组长召集、主持,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
1.会议主要内容
(1)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和支部决议。
(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的措施。
(3)听取党员思想和工作汇报,检查党员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
(4)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5)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2.会前准备工作
(1)确定议题。党小组长应根据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决议的要求,结合党小组实际确定党小组会的议题。
(2)发出通知。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和要求,要提前 1-3 天通知本组党员,做好相应准备。
3.会议基本要求
(1)党小组长报告到会情况及本次会议的议题和要求。
(2)围绕中心议题,组织讨论。党小组长要善于启发和引导,防止冷场或离题现象。
(3)党小组长要根据大家的讨论情况,归纳小结,形成统一的意见。
(4)做好会议记录。党小组会要专人记录,把会议概况、学习讨论内容、发言摘要、会议小结等完整清晰地记录下来。
(5)及时进行汇报。党小组长应当及时将会议情况向党支部汇报。
(四)党课
党课,一般每季度组织一次,授课人可由本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人物(或其录像资料)授课。五六级领导人员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同时指导所在党支部书记、普通党员讲党课。支部党员(含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1.党课的主要内容
(1)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2)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3)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4)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任务教育。
(5)加强办学治校素质教育以及知识更新教育等。
2.课前准备工作
(1)调查分析。目的是掌握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和倾向性的问题。
(2)确定内容。要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党的基本知识和形势任务以及对党员的要求,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确定党课的内容。
(3)认真备课。主讲人要根据讲课题目,查阅有关资料,针对党员实际,准备讲课材料,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4)发出通知。要把上党课的时间、地点、要求等提前 1-3 天通知全体党员,根据需要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3.党课基本要求
(1)主持人要统计党员出席情况,介绍讲课人和讲课题目, 提出听课要求,记录员做好记录。
(2)党员领导人员要坚持带头,即要带头讲党课,也要带头听党课。
(3)讲课之后,主持人要对讲课情况进行小结,对学习提出要求。
(4)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组织党员进行讨论,作好记录,并将讨论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5)对缺课的党员,党支部要统一组织补课,使全体党员都受到教育。
二、切实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
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在“三会一课”“实、严、活”上下功夫,确保“三会一课”常态长效。
(一)要精心组织实施,让“三会一课”“实”起来。“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性和思想性,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任务、党组织自身建设、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来组织开展。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围绕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以严肃认真的党内组织生活不断强化政治引领。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三会一课”有关要求抓好落实,灵活多样组织流动党员过好组织生活,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使每名党员都成为“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二)要建立健全制度,让“三会一课”“严”起来。建立健全
“三会一课”的计划、考勤、会议记录等制度,确保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党支部要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认真做好“三会一课”的记录,保存“三会一课”的台帐资料。要把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纳入党员教育管理、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对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严格按照党章等党内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坚决维护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
(三)要创新方式方法,让“三会一课”“活”起来。“三会一课”的组织活动形式要针对支部党员的特点和需求,着眼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和解决党的组织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创新党内组织生活的形式手段。采取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警示教育、志愿服务、联系群众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创新组织生活开展,增强党员党性意识,激励和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利用红色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等开展开放式教育;利用党性教育基地、党员志愿服务点等开展体验式教育;利用新媒体资源和“微党课”“微讲堂”等开展互动式教育;利用“互联网+党建”,通过手机 APP、微信公众号、党建微信群、QQ 群等互联网平台,推动“三会一课”线上线下同频共振,互联互动,切实增强“三会一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要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高度,加强工作指导,提出具体要求。各基层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把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基本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
(二)加强检查督导。各基层党委要定期指导所属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基层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情况要及时向基层党委报告。各基层党委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集中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基层党委进行通报。党委组织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离退休党委要按照分工情况,不定期地分别抽查在职教职工党支部、本科生党支部、研究生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 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抽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严格纪律要求。认真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对“三会一课”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的,要对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必要时进行组织整顿,情节严重的要通报批评直至问责处理。对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视情节轻重进行谈话提醒、警示告诫、限期整改,切实增强“三会一课”的刚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