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我省第六批“博士服务团”选派工作的通知》(陕组通字〔2019〕51号)文件精神,学校拟向省委组织部推荐若干名优秀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第六批博士服务团重点选派经济管理、城市规划、医药卫生、文化旅游、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等方面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二、选派条件
“博士服务团”人选应是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有吃苦和奉献精神,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有专业特长和组织管理能力的优秀青年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作风扎实,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具备专业特长和组织管理能力,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4.获得博士学位,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
6.一般应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
三、服务时间及岗位安排
重点派往基层一线单位,服务锻炼时间为1年,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博士服务团成员锻炼岗位和职务,原则上根据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级别安排相应领导职务,不占挂职地方和单位的领导职数。安排到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挂任实职的,一般应有行政领导工作经验。服务锻炼期间挂任的职务职级,在服务锻炼结束后不再保留。
四、服务锻炼期间管理
1.博士服务团成员服务锻炼期间由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共同管理,以接收单位管理为主。
2.严格组织纪律,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博士服务团成员因事请假7天以上的,要报经接收单位批准,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3.博士服务团成员服务锻炼期间,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在原单位的职务予以保留,其行政职务升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
4.博士服务团成员表现出色且因工作需要,服务锻炼单位拟留用的,在征得本人和派出单位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调动和任用工作,并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5.博士服务团成员休假和探亲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要求
请各单位做好宣传动员和审核把关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人选。请推荐人选填写《陕西省第六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由所在单位签字盖章,于2019年3月4日17:00前报送党委组织部办公室(友谊校区办公楼A135室),电子版发送至dangxiao@nwpu.edu.cn。
联 系 人:杜峤蓉、彭蓉
联系电话:88492980、88460571
附件:1.《关于开展我省第六批“博士服务团”选派工作的通知》
2.陕西省第六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
党委组织部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