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陕西省第六批“博士服务团”人选的通知

2019年03月01日 11:11

各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我省第六批“博士服务团”选派工作的通知》(陕组通字〔201951号)文件精神,学校拟向省委组织部推荐若干名优秀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第六批博士服务团重点选派经济管理、城市规划、医药卫生、文化旅游、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等方面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二、选派条件

“博士服务团”人选应是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有吃苦和奉献精神,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有专业特长和组织管理能力的优秀青年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作风扎实,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具备专业特长和组织管理能力,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4.获得博士学位,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

6.一般应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

三、服务时间及岗位安排

重点派往基层一线单位,服务锻炼时间为1年,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博士服务团成员锻炼岗位和职务,原则上根据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级别安排相应领导职务,不占挂职地方和单位的领导职数。安排到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挂任实职的,一般应有行政领导工作经验。服务锻炼期间挂任的职务职级,在服务锻炼结束后不再保留。

四、服务锻炼期间管理

1.博士服务团成员服务锻炼期间由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共同管理,以接收单位管理为主。

2.严格组织纪律,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博士服务团成员因事请假7天以上的,要报经接收单位批准,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3.博士服务团成员服务锻炼期间,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在原单位的职务予以保留,其行政职务升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

4.博士服务团成员表现出色且因工作需要,服务锻炼单位拟留用的,在征得本人和派出单位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调动和任用工作,并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5.博士服务团成员休假和探亲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要求

请各单位做好宣传动员和审核把关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人选。请推荐人选填写《陕西省第六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由所在单位签字盖章,于20193417:00报送党委组织部办公室(友谊校区办公楼A135室),电子版发送至dangxiao@nwpu.edu.cn

联 系 人:杜峤蓉、彭蓉

联系电话:8849298088460571

附件:1.《关于开展我省第六批“博士服务团”选派工作的通知》

2.陕西省第六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

党委组织部

201931

附件【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我省第六批博士服务团选派工作的通知-陕组通字[2019]51号.pdf】已下载
附件【陕西省第六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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