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要求,按照学校《关于统筹做好2022年度教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教工字〔2022〕3号)和党员发展培训工作安排,现将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党员发展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次及培训对象
(一)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班
1.XX党委(党总支)XX年第XX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未参加二级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或参加培训未结业的入党积极分子。
2.XX党委(党总支)XX年第XX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未参加二级党校发展对象培训或参加培训未结业的发展对象。
(二)预备党员培训班
1.第91期、92期学生预备党员培训班:自预备期之日起一年内,未参加党校预备党员培训或参加培训未结业的学生预备党员。
2.第36期教职工预备党员培训班:自预备期之日起一年内,未参加党校预备党员培训或参加培训未结业的教职工预备党员。
3.第91期学生预备党员培训班在长安校区举办,第92期学生预备党员培训班和第36期教职工预备党员培训班在友谊校区举办。
二、培训主要内容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作为学习辅导教材。
(二)发展对象培训班
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内容。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作为学习辅导教材。
(三)预备党员培训班
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内容。《新编预备党员培训教材》作为学习辅导教材。
三、培训方式和学时要求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二级党校采取课堂教学、分组讨论、实践锻炼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其中集中学习不少于24学时,自学不少于16学时。
(二)发展对象培训班
二级党校采取课堂教学、分组讨论、实践锻炼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学时)。培训结束后,参训学员结合个人实际,做好学习总结;二级党校组织结业考试,根据参训学员的考勤、考试成绩等情况确定结业名单。
(三)预备党员培训班
学校党校采取集中授课、分组讨论、实践锻炼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培训结束后,学校党校组织结业考试,根据参训学员的考勤、考试成绩等情况确定结业名单。
四、相关要求
(一)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组织好本单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和教职工参训,并各指定一名辅导员和学生分别负责和协助开展培训工作。大类培养学生的报名及培训工作由其辅导员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负责组织开展。
(二)各二级党校如果在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后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班,须按照上级最新要求,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培训内容。
(三)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于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班开班前一周在“组织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培训信息,学校党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开班。于9月28日前将预备党员培训班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党校邮箱dangxiao@nwpu.edu.cn。相关表格见附件。
(四)学习辅导教材由党校统一订购,领取教材和预备党员培训班开班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罗淑娟、黄宇星
联系方式:88460571
办公地点:友谊校区学校办公楼A座135室
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样表
2.发展对象名单样表
3.预备党员培训班报名表
4.培训班教学计划模板
5.党员学习推荐书目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2年9月20日